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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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七)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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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 诸子百家中似乎法家更重视对先古社会状况和民风民俗的回顾,以此来论证治国要针对当时的社会现状来采取措施。见商鞅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当时应当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景象。母系之道贵亲亲,父系贵尊尊,至此理解了周易好像有句话叫‘殷道亲亲、周道尊尊’。由此证明母系氏族的影响在商朝还影响颇重,到周朝才衰微到低谷。亲亲之道自然表现为崇尚本部落、或者本家庭的私利。爱自己的亲人,就会区别亲疏,因为那点可怜的利益有限嘛。为守住族亲的私利,自然不顾他人,就容易心存险恶。今天我们理解当时的情况,可以想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赖以生存的亲亲之道影响了更大范围人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各部族之间互相心存险恶,互相争伐,当这种争伐严重到危害内部利益的时候,社会就需要变革了,看商鞅下面的话完全证实了这样的感观。 [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 民众,就是说人口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构成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亲亲之道便开始起制约作用了。于是上贤立矣。如此看来,亲亲和尊尊之间有个上贤阶段,大概是尧舜禹时期,舜的父母兄弟之所以那样陷害他,估计也是家庭利益问题,想来舜这样的人就像毛泽东当年销毁了别人欠他家的借条遭到父亲打骂差不多。这样胸怀大家且不记父母兄弟之仇的人,尧把天下治权传给了他。当此时也,估计大多数人不愿意抛弃小家利益而为天下操劳,非有圣贤之心的人不可。而商鞅上述所论说明了圣贤出掌天下的历史原因[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 贤人治理国家时间长了也不行了,原因是民众太多,只靠贤人的公正仁爱是管不过来的,没有制度不行,于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也就被纳入重要日程。我把商鞅这里‘民众而无制’理解成制度还不重要,不系统。 [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 圣人确立了社会的规矩,商鞅这里具体为土地、财货、男女之分,这只是制度建立的一半,还要明确是否违背之的标准,即‘立禁’。制度齐了谁来执行?要安排具体的人负责,这就是官从此产生了,那官各管各也造成混乱,就需要一个能管官的官,故立君。君主以出现,上贤阶段的管理就结束了,贵贵时代的社会就逐渐形成了。这段话阐述了上古社会由任贤阶段是如何过渡到尊尊社会的,商鞅这里说‘贵贵立矣’。感觉中国这段人类组织的产生过程像是个自由民主的过程,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个由基层逐步完善拔高的过程,不像《圣经》里说的摩西由上而下设置各级官员和管理者[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亲亲时代、上贤时代、尊尊时代管理之道不同,这不是三个时代的政治活动及人事不同,而是民众中形成的社会弊端有所变迁,这种变化决定了不同时期所行之道的不同。所以说,治理国家的规律是有准则的。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当君王的统治规则和当臣子的管理规则,角度不同而已,其所使用的方法和规律是一个。那么这个相同的‘绳’是什么呢?基本原则是:民众愚笨就用知识可以统治,民众有知识智慧,就用力量来统治,可以看出在贵贵时代,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区别已经形成,亲亲时代和上贤时代似乎没有这个明显的对立统一关系。商鞅举例说神农氏教导天下民众农耕技术而统治天下,是用知识统治的典型。商汤周武王则是用力量征服天下并实现统治的。民众愚笨,没有知识就会向懂得知识的统治者求教。世人有知识智慧了,没有余力对抗统治就会服从了。‘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个人感觉这个结论有问题,不仅是用现代眼光,就是放到商鞅时代也是有问题,神农氏好像也动用过武力,商汤周武用力量征服天下,但好像也是用德治仁治稳定天下,商鞅这里的思想有所偏,这个偏做为秦国的治国理论基础直接害了秦王朝统一后的命运。如果说民众愚钝用知识统治为主,其他为辅。民众有智慧则以力量统治为主,其他为辅,这还差不多更接近于真理一点。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这话乍听都似乎是真理,但实际上是不完全对的片面的东西,当然不是强求苛责2000多年前人类认知世界的程度。圣人不完全法古,或者说古不足法,这样的说法就基本正确了。‘不脩今’有的翻译成不局限于现状,我觉得不太像,还是把脩当做修理比较好,词句意为不人为修正现实的客观情况。圣人不按过去过时的方法行事,也不违背现实客观条件行事。完全效法古代就落后于现实,违背现实则阻碍人客观的认清形势。 [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不用解释,商君在举例说事。 [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这里商鞅实事求是的列出武王的实例,但他却不能正确认识法治和仁治。想来也真是奇妙弗解,大概商鞅怕如果承认武王‘持之以义’而动摇了秦孝公坚决变法的决心吧。 [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当今强国纷纷抢地盘,弱国纷纷防守,国家赶不上虞、夏之时,又不能象汤、武以力服天下,造成万乘的大国没人控制到处征伐,千乘的小国无不谋求守卫国土。这是天下文治和武治的大政方略被遗弃很久了。这里一般都把“道”理解为汤武武力之道,我理解成上贤的文治和汤武的武治两种,总之都是两天下一统、稳定太平之道。接下来的话是商鞅劝谏秦孝公应当审时度势,开创夏商周三代以后的第四代一统天下之伟业。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这里的意思是说古时候朴厚的民众适合用德治,现在的民众巧伪,适合用法治,这是通常之理想不明白的。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这里的‘义’应当是泛指国家治理民众提出的大义主张和行事准则。商鞅说当今之世都把扶持民众的喜好,废止民众的厌恶做为国家之‘义’,而把违背民众所好,约束民众的法律(民之所恶),禁止民众的喜好的国策视为‘不义’,二者概念上相左,实质上也相悖,不可不察。接下来商鞅说出了当世之立义的弊端: [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确立采用扶持民众的喜好政策,民众反而会被他们厌恶的事物伤害;而确立民众所厌恶的政策治理民众,才能使他们安享所喜好的事物。听着不明就里,且看商鞅下面的解释: [何以知其然也?] 如何知道这么说的道理呢? [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民为什么会忧呢?商鞅这里的民忧应当是忧愁自己的生活喜好欲望需求,生活需求难以满足则忧思谋取,忧思谋取往往利令智昏采取了超过法律道德限度的行为,不择手段了是也。等到实现了自己的生活需要,即获得了快乐又往往过分追求这些以致过分放荡,进而产生骄奢淫逸的品行。所以说需要用刑法治理社会,则民众感受到国家法律的威严,民众感受国家法律威严就不敢再触法放纵,不再放纵则犯法的邪恶奸行得到控制,民众的行为符合获取生活快乐的尺度,这样民众就可以安享生活的快乐了。 [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感觉商鞅这个说法基本是偏执的,现在我们思考问题,任何事情都有个度的问题,以义教民还是正确的,以法治民也是正确的,所谓‘合之以文、齐之以武’,商鞅为何一味强调‘齐之以武’,而否定‘合之以文’的作用呢?我感悟理论逻辑上掰扯真伪无意义,这是我看商君书的一个感悟,一切在于实际应用,实际做事,得做出效果做出成绩,这才是真格的,说的的再对,虚说无用。所以看现实当年的当世都是以义教民,要想推行依法治民,就必须在理论上思想上排除干扰。我想商鞅是从这个意义出发吧,他还是为了劝谏秦孝公开塞。就像邓小平公的改革开放,就是做,做出成绩来、做出效果来一切都有说服力了。事实上教民以义不见得使民放纵,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满足人类的物质精神需求一直是个最基础的真理。 [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这句话是接上面的话而来的,商鞅也是善于上纲上线,把义之道彻底否定,因为它是暴之道。 [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正民,治理民众使天下行为端正规范,应当充分利用民众所讨厌的刑罚,必须终止民众的喜好欲望需求,如果顺应了民众的喜好,必然助长其恶行的泛滥,国家必然败亡在这种泛滥之中。我还是我一贯的评价,欲望喜好的确不应助长其放纵,但也不应该压制。靠法治武断的彻底禁止不是健全的治理方法。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分析认为这样的道理还是应用层次的道理,不是提炼到放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队正确的原理。乱世用重典,刑多可行,治世还是严刑酷发的结果是激起大泽乡之变。赏少也是看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就是赏少好。 [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前面的话不做累赘的翻译,重点事后面的这句观点,‘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法家之谬也,加于罪之前你如何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还没有证据呀!另外,犯罪以后再处罚怎么就不能禁止奸邪了呢?偏理。商鞅的这个执法观念只对一种人起作用,就是没有是非观念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并且欺软怕硬的性格者。‘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这句就不用评了,只能说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针对某种特定的人这样做助长了他走向过错。不能作为具有普遍性意义上的道理来理解。 [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不用注解。 [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如果从实际效果来看,有效,在其它条件的支撑下,也可以有长时间的可行性。但不可能成为最终被社会民众认可规则。用秦王朝自己的历史就证明了。 [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法治也是归宗于德,这个观点赞同。商鞅这里说他的杀刑反归于德,而行义反导致暴乱,似乎与自己前面说的矛盾。他老人家前面说用刑法禁止民众从事其它行业而归心于农耕和战争,然后用奖赏激励农耕与战争,这不是一手用法,一手用义吗?正确理解这里的意思感到还是偏执,只在某种情况下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古者,民釱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古代的民众向车軑一样聚在一起群居,秩序混乱,所以需要有首领(来组织领导),而天下民众希望有首领是因为这样就可以有秩序,生活安稳。那么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有首领没有法律,它的危害就像当年没有首领一样。有法律但不能制止混乱,它的危害就像没有法律一样。当今天下民众都不希望没有首领,但却不喜欢首领的法律,这是普遍感到疑惑的问题。法家对这个问题不迷惑,而是有清醒的认识:对天下民众最有利的事情就是国家安定,而安定最需要确立首领,首领确保安定之道没有比建立有效法律更好的办法,建立有效法律的当务之急是铲除社会的作奸犯科,而其根本在于严刑。所以成王天下的君主用奖赏禁止受奖之外的行为,用刑法规劝民众从事法律允许的活动。务求民众的过错不务求民众的正当行为,用刑罚去除刑罚。

 

[此帖子已被 鞠海峰 在 2010-4-20 0:02:29 编辑过]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0/4/19 23: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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