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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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十一)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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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本第十一

什么是立本?感觉和政胜说的是一回事,角度不同而已。

 

  【凡用兵,胜有三等】,开头这句的翻译几个版本几乎都是用兵制胜的根本有三,我看意思是这样:要想制胜要等待三个条件成熟,哪三个条件呢?就是下面这三个方面,一是【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翻译过来就是推行法律制度,逐步运行成熟,将法律制度转化成民众自觉的风俗和行为规则,这样的社会和国家治理就能使物资积累足备。【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差不多废话,您上别的国家这么做人家我也不能让你做。【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这二势是指什么呢?有的翻译是这样:‘实现这三点有两个条件,一是君主辅助推行法治,法治才能实行,二是君主言行一定要合乎法度,法治才能确立’,感觉离商鞅的本意不是十万八千里,起码也是很远。这基本是只知做学问的字面解释,并且就算是字面解释也不对。这里的二势不能简单理解为两个条件,对法家思想不真正的理解,对贯彻落实工作没有切身体会,难以认真准确把握商鞅的本意,本人认为这里的‘势’含有法家‘法、术、势’中的势的味道,如何才能使法行?使法立?需要统治者言必信、行必果,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就需要辅法,需要举必得。辅法不是君主辅助推行法律的意思,辅法的本意是为法律运行建立健全推行手段和方法,手段和方法是为法之辅也。有了恰当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法律才能运行下去,即辅法而法行。举必得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推行法律务必要出成果,出实际成效,遵循法律行事务必要使人民得到法律赐予的实惠,商鞅徙木立信便是因此理论思想而设计的错法开局。【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这话怎么理解,众多而无规矩,法令不行必然一盘散沙,就像众多的茅草房一样不结实;军器储备装饰的好华而不实,以此为有恃无恐谓之巧,乃取巧不实之意;依仗声誉和满目颂扬则是自我欺骗。依仗这些区打仗,必然失败。这里商鞅说的是对错法、俗称、用具的反面论证,人多无法令不行,储备重虚华不行,好虚荣也不行,军事斗争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求真务实。【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所以说强者必然使自己国家的军队具有坚强的斗争意志,有了坚强的斗志,军队的力量就能激发并发挥出来,力量尽被发挥出来就具备了战无不胜的条件。【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治行则货积’与‘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是一个意思,手里有财货了赏赐才能到位,赏赐到位才能使爵位尊贵,爵位尊贵反过来又能促进赏赐的功效。【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所以说,军队来源于国家治理的好坏,并随国家的治的好坏而好坏;风俗来源于国家法律,但却因实际情况的不同转化成各种各样的约定俗成。这里多感悟一下,今天的风俗很难说主要来源于国家法律,想来春秋时代,社会生产力低下,社会相对于今天来说是简单的,国家法律就足以影响整个社会的风俗,社会风俗也就是法律的具体执行措施。‘过势本于心’,我理解是超过正常势力的力量,或者说超过敌国的势力力量,这种势力是来源于人心的。‘而饰于备势’,是说这种来源于精神的气势力量又受到物质力量的影响,兵精粮足就更加促进精神气势的旺盛,是为精神与物质之势的结合。【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这三者都有各自的理论,估计这话大约是商鞅以前和秦孝公说过,所以这里说三者有论,国家的强大时可以树立起来的。【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这话商鞅论的颇有意思,车轱辘来回转,其实是这几方面互为因果的缘故,强和治互为因果,富和治互为因果,强和富也互为因果。这是从根本上来论述治理国家使国家强盛之道,以现代科学的逻辑看问题,治、强、富的因果不见得是正面互相促进的因果,也有可能是互相制约,或者相损害的因果关系,比如,说强必源于治是对的,说强必然造成治则不一定。富者必治也是这个道理,强者必富也一样。

 

原文: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0/6/24 1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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