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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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二十三)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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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第二十三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这段论述颇似圣经中摩西带领教徒和人民逃出埃及时的情况,十几万人乱哄哄,一人喊话听者有限,于是摩西发明了组织,逐级传达使十几万人步调一致。而中国社会的组织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同样的没有君臣上下,民众散乱没有规矩,但中国的组织似乎一开始就有尊卑感,起码商鞅这段话给人这种感觉,个人认为大概是由东方人的性格决定的,我们华夏人对作出功绩的人崇敬膜拜的性格更加凸显,君主圣人尊贵大概也是源于这个性格意识基础。而西方的人民一开始崇敬膜拜的是上帝。摩西受到崇拜也是写入圣经以后,对现实中的各级领导者似乎就差些。这段话阐述了君主权力、组织职责、法制规定的产生来源。最后说这些都是保持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功能,所以商鞅说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这段是深入阐述君权、组织和法令的作用,操作执行的不好,就会发生‘危、乱、不畏法令’的散乱现象,跟没有建立君权、组织、法令也差不多。所以商鞅强调君主要树立尊严、组织体系要运作起来形成常规,法令制度要严明。如果操作的不好,虽有尧舜那样的知识水平也是不能治理好国家的。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君主如何做到尊贵有权威?商鞅说要‘缘法而治,按功而赏’,抓住民众的渴望和心理,并且要把权力和政策用足,如这里所说,对有功之士,要‘爵足荣也,禄足食也’。看来君主的权威和尊贵来源于哪里?就是办事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法制行事,百姓就会拥戴,各级组织的头头就会听从号令。君主用百姓的拥戴树立权威和尊贵,用组织来实现百官对百姓的管理,君主、百官、民众建立起一个良性的链条,这样的国家就会是个有战斗力的团队。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这段是商鞅理论联系当时的实际,历数战国时代有的君主抛开法度而按照个人的主观认知决定事情,背离了功绩而赏赐荣誉。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

‘道民之门,在上所先’应当是句名言,可惜我们中国人很少研究自己祖先留下的精华,反而靠学习西方的文化才拾回这个道理,当前的企业文化建设就有‘一把手’工程之说,只有一把手倡导才能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这与‘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是一个道理。君上以战功提拔奖励人民,人民就勇于作战,如果君上以《诗》、《书》提拔奖励人民,人民就会去专研这方面学问。自古及今,领导者的倡导是一项活动得以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这段话不做翻译,他的大意在今天仍然有价值。‘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就是耍无赖的地痞做派,没有功劳却硬要职位赏赐;‘垂衣裳而谈说者得’就是靠花言巧语博得君上赏识;‘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就是长期溜须拍马走后门,这样的风气就会引导民众不再重视建功立业,埋头苦干建立功勋的人少了,国家就会混乱而逐渐消弱。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都是国家抛弃法制而崇尚虚荣的原因。

这里商鞅阐述的理直气壮,看着颇有道理,但也应辩证的看问题,商鞅在这里只强调‘专’,而否定‘红’,提拔赏赐应当“即红且专”是最好的,崇尚虚荣是错的,但也不能不考虑人的品格和素质。有的岗位适合偏重于‘专’,有的适合偏重于‘红’,有的就必须‘即红且专’,现代社会应当这样看问题。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所以说君主要重视法制,慎重执行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一切以法制为准绳,国家就会得到有效治理并不断发展,军事力量就会强大,君主就会得到拥戴而尊贵,这样就达到了国‘治’的状态,这是作为君主要认真体察的。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
任名誉也。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此帖子已被 鞠海峰 在 2011-7-18 11:12:35 编辑过]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1/7/15 9: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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