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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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二十四)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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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使第二十四

 

‘禁使’的‘禁’这里应当是控制的意思,禁使就应当理解为控制使用,可以看出‘禁使篇’是‘君臣篇’的延续。本篇商鞅主要是讲作为君主如何任用使用官吏,最根本的是懂得禁使之道,这个道是什么呢?且看商鞅的论述: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

禁使之术商鞅这里说的很精练,就是用好奖赏和惩罚。同时指出赏罚的背后是有‘道’的,如果作为君主不知道这个‘道’,其结果必然是赏罚无道。那么这个道是什么呢?下面这句话点题了。

【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

原来道就是势、数也,势就是态势、趋势,数就是具体的标准、方法,或者也含有第一手资料的意思。‘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应当是句名言警句,强和信看来也是‘禁使’的要素,但只是表现不是根本,不是‘道’层面的东西。与今天的管理学相对比,势和数相当于事业留人,但现代管理通常是‘事业留人、文化留人、感情留人,留人留心’。势和数也是可以留心的,但还不全面,商鞅这里的阐述可见法家重法轻恩的特点。有专家考证历史论述说这是秦晋文化是夏启文明的继承者,不似中原周鲁文化。所以战国时代法家兴盛于秦晋,而儒家兴盛于卫鲁,都是有历史渊源和文化积淀的。

【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

商鞅用了上面两个比喻来说明势和数的作用,飞蓬借旋风而行千里;人们借用悬绳测量法能够知道八千尺水渊的深度(古代度量七尺或八尺为一仞)。所以掌握并依托事物的势,即使道路遥远也一定能到达。掌握了测量方法即使非常深也一定能测出来。这与日本松下幸之助的感受相同,松下总结自己何以能领导这么大的一个产业集团?他说完全是‘1+99’的缘故,自己至多付出1分力,那99分力完全靠调动其他人的力量。古今中外组织管理和领导的学问,其道一也。

【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撽,则上别飞鸟,下察秋豪。故目之见也,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离娄乃古代传说中视力特强的人,但在黑夜中他也看不清山有多大,而清晨明亮的阳光使他能辨别天上的飞鸟,地上秋天的毫毛。所以眼睛能看见东西是靠太阳的光明。而掌握了事物的势态和趋势的君主不需整天检验考察官吏就能达到官吏廉洁的效果,布置安排好为官的标准、运用合适的方法,就能使事物得到正确恰当的处理。现在治国的人,依靠官多吏众,官吏下又设辅佐和监察人员。设立辅佐和监察人员是为了禁止官员们谋私利。但辅佐和监察人员也想谋私利,那么怎么去禁止呢?因此依靠辅佐和监察人员治理国家的是暂时的。通晓治国方法的国君不会这样。分开他们的权势,使谋私之道有障碍,所以他的势力难以隐瞒私利之时,即使像盗跖那样凶恶也不敢做坏事。所以古代帝王重视势态、趋势的运用。

这里多设置监察人员的办法在今天仍然有借鉴价值,管理者往往认为多设几道关卡,就能有效制约贪腐问题,事实上如果不从势和数方面下功夫,多设置的关卡反而增加了寻租的岗位,拉长了管理链条更加不易监控,客观上反而太高了运行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

这里商鞅强调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最真实,并以此作为比喻治国的法制就像亲眼所见和亲耳所听,感觉这个比喻非常牵强。其实商鞅说的应该是法治运行成熟,形成一套严密的规则后,就具有了自动运转的功能,不用君主事事监督就可以实现按法制办事。但商鞅没有论清楚,而且没有理解‘执虚后以应’的真意,‘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说的是君主兼听则明的意思,即虚心不抱有任何成见,这样才能较好的考察验证奸伪,说的是领导听汇报检查工作的态度方法问题,无法辨识千里之外的官员行事并不能否定君主‘执虚后以应’。这样的诡辩思维似乎不象商鞅的风格。

【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保”严本作“■”,据范钦本改)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异者也。(严本此下有“□”十六个,今据崇文书局本删)若使马焉能言(严本此句作“若使马马能焉”,据范钦本改),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治之数也】。

这里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官员利益相一致造成官官相护,不能依法办事。二是君主如何制约官官相护。利益一致难以互相监督,所以君主统御监督官员的原则是使监督与被监督利害不相同,商鞅用了个形象的比喻,‘驺虞以相监’,即用马夫监督马夫,这一定不行,如果能让被马夫管制的马说话,则马夫就无所逃其恶矣。在今天看来,这个学问已经很简单了,在春秋战国时代利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互相监督可能很有作用,但它有个前提条件,即法制必须健全并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今的被管理者却有怕得罪管理者的心理,怕事后管理者给小鞋穿,相互间的监督仍然不能很好的实现。民主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不能很好的实现实是有这样传统的权势在作怪。如何解决其实原理上很简单,赋予马和马夫一定范围内平等的权利,摒弃金字塔型的权力结构,否则法制和有效的相互监督难以实现。

结尾最后一句话仍然有一定的问题“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治之数也”。这种相互监督保障王权的制度,贤能的人没办法增加、不肖的人没办法消减它,这句话的本意应该是任何人无法私自更改它。这是法制健全的最高最好状态,但下面这句话就不对了,商鞅说这样有效的法治制度即使不用贤人和有知识智慧的人操作,都可以达到治理的最佳效果,未免过于逻辑化、理想化了,不切实际的逻辑道理就不是真正的道理,事实上好的法制如果不用好的人来执行,期望法制得到很好的执行,无异于痴人说梦。

 

原文: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

  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撽,则上别飞鸟,下察秋豪。故目之见也,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

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保”严本作“■”,据范钦本改)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异者也。(严本此下有“□”十六个,今据崇文书局本删)若使马焉能言(严本此句作“若使马马能焉”,据范钦本改),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治之数也。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1/7/19 16: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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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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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福最近忙什么呢?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1/10/18 2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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