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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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五)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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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君书》还没有读完,又有几篇读书笔记写完,这几天少有闲心,增加到家谱网,算为支持本网建设。

说民第五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有徵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以使守战,必兴至王。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上述这段话,是法家典型的在真理的位置上又向前迈了一步,人类认识社会的局限性跃然纸上,笔者这里只拿一句话做以详细剖析,余下以此类推了。“辩慧——乱之赞也”,思辨和智慧是助长民众违法乱纪的助手,通常都是这样翻译的,思辨和智慧的确有这个作用,于是法家认为应当限制人民的智慧和思辨能力的发展,走入愚民政策的泥潭。这种认识的局限性在今天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常识,不用本人具体啰嗦了,就像刀可以保卫人,也可以杀人一样,很简单的道理,惜乎商君时代的法家没有这样完整的科学认识。于是上述的大段论述于强国治国有很多立竿见影的作用,但同时埋下了自取灭亡的种子。比如‘仁慈-过之母也’,由于没有认识到仁慈的积极作用而走上了反对仁慈的道路,结局必然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离心离德,造成的结局就不必多说了。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所易,兵用民之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商君的确善于敏查现实并总结规律,这里的难易概念是个特指,‘难‘指形成国家物质实力的事物,这些东西不动力气就难易得到,故曰‘难’,包括粮食、武器、马匹、车辆、军士等,统称国力,现在一般叫综合国力。那么‘易’呢?商鞅说好言就是易,显然是指以语言为代表的务虚的一些东西,如国家礼乐、思想道德观念等等,这些都是靠嘴说来做为操作载体的,故曰‘易’。商鞅的这段话意思是虚说无用,强国胜敌还得靠真刀真枪。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重。法详,则刑繁;法繁,则刑省。民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

感觉商君老先生把前四个词的因果关系说反了,我看应当是‘罚重’则‘刑威’,‘赏轻’则‘爵尊’。 下面的话因果关系也不是太严密,爵位尊贵体现君上爱民众,这里的民应当是一少部分得爵位的士大夫。刑罚威严,则民众就能为君上效死命。这不是个必要条件,现在我们看刑罚威严树立起来了,民众不一定就愿意为你卖命,不是一条心什么都谈不上。

故兴国行罚,则民利,本人思考有几种解释,都能体现有用的思想,一是则民众利之,就是按照行罚的规矩来取得利益,行罚不许的事情便不再去做。二是行罚可以使国家取得民利,通过行罚役使民众按照有利于国家兴盛的方向走。用赏则上重,好理解,不做解释。下面的话意思是法律详尽细致,则执行起来的刑罚也一定多;法律因详细而繁多,则量刑的时候就有据可依,变得轻松省事了。‘民治则乱’怎么理解?这不是矛盾的话吗?这是古语太简练之故,这里的民治是说统治民众达到社会平稳的时候,往往是新的乱民开始滋生的时候,出现冒尖捣乱的处理他,过一段还会出现这样冒尖的乱民,所以说是乱而治之又乱。那么这个现象如何解决呢?看商鞅下面说的。

[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就是现在讲的消灭于萌芽状态的意思,要在他还没有冒尖造成动乱的时候就处理掉他,就是治之于其治。你等到他已经乱起来了再去处理,一定乱上加乱,大乱一阵子。[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民众的内心都是希望国家安宁的,然而他们的行事却往往使国家混乱。‘民之情也治’反映出民众对安全的需要,‘其事也乱’往往源于狭隘利益无法放开,冲突误会无法释怀。[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者]。这意思是说所以要轻罪重罚就能达到消灭乱法于萌芽之时。[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这是说行罚按轻重不同而处理,不能根除作乱。[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这是商鞅的结论,用重典可以达到国治,则国家就会强盛。如果不用重典,社会总是动乱,国家就会被削弱。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这种赏罚同方向的激励方式为后世普遍应用,曾国藩总结为“千金在前,猛虎在后”。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国强,富者贫——三官无虱。国久强而无虱者必王]。

虱子乃寄生虫,‘富则淫’往往发展对醉生梦死的寄生虫状态,国家焉有不弱之理,别说中国,古巴比伦古罗马的衰落差不多都有这个因素。‘益之以刑’可谓法家独特的治国之术,用刑法规范引导人民从事农耕,历史证明见效的确快,下面这句‘富者损之以赏,则贫’,好像至今也不能做的很好,甚至说做不到的一个说辞而已,只能是个别的人被损之至贫,比如象和珅获罪之后。当年汉武帝动用过这个办法,也是短期内达到‘富者贫——三官无虱’的目的。最近的重庆打黑,手法也颇有法家雷厉风行的影子,重庆官场一时风声鹤唳,三官无虱,然而当今世界,的确已经赶不上当年商鞅法家政治的举国肃然的效果,源于现代的社会民众环境基础与当年纯朴的秦风完全不同了。我敢断然,仅重庆一地的作为不能推广于全国,必行之不远。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不做过多注解,字义不难理解,评价之应当说有道理,很有效。但理有所偏,德生于刑只有当年的法家能说出这样的道理。[故刑多,则赏重;赏少,则刑重]。赏罚是一对孪生兄弟,向来结合在一块使用,其轻重取舍应当因实际情况而变。是重罚还是轻罚?重赏还是轻赏,这四者似乎没有彼此必然的组合。这里刑多且重,赏少且后,是商鞅的一种主张。[民之有欲有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行四难,兵强]。六淫”即六风,人们的六种喜好:岁(农民怠惰而坐等好年成)、食(农民有余粮就吃喝挥霍)、美(商人华衣美食)、好(商人玩好珍奇)、志(官吏志在谋私)、行(官吏胡作非为)。 务农、力战、告奸、刑罚。放纵六淫国家必弱,推行四难,军力必强。[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刑于九则六淫止,赏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刑九赏一是商鞅重刑轻赏的政策具体体现,重刑可以止六淫,行四难,则国盛兵强。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这是个政策和制度设计上的学问,现代经济学上有人说‘有什么样的规则就产生什么样的行为’,这正与商鞅设计国家法律政策的原理相同,民众的欲望想法万万千千,那么国家把民众获得满足的途径设计为一条,这样民众我没其它途径获得欲望的满足,就只能专心于国家设计的途径,商鞅的途径设计是农耕和作战。[作一,则力抟;力抟,则强。强而用,重强。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强]。这里重点理解的应该是‘能生力,能杀力’,力量是需要使用出去的,如果不能使用出去,反受其害,后面有其原因的阐述。[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欲,使民必先行其所要,然后致其所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力,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力多而不用’,志向目标得不到实现,与国家意志不同的想法私下里便滋生了,上下不同欲自然步调不一致,所以商鞅说‘有私,则有弱’。[故曰:王者,国不蓄力,家不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上藏也]。这个结论很好理解,国不蓄力应当理解为不过分蓄积力量,相当于现代的资金管理,余额太多,不利于保值增值。家不积粟似乎另有一番道理,积粟过多容易使人来年产生惰性,同时使劳动果实得不到应有的享有而失去劳动的积极性,更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等问题。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国力要下用到农田、水里、防务、开疆等方面,积粟要上收国家府库。

  [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简单说这是个授权的学问,现代企业管理经常讲这个问题,董事长该管什么,总经理该管什么,什么样的事情授权给下属决策管理。商鞅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是指治理国家的日常事件千头万绪、浩瀚繁多,统统由君王一人决断,纵然日理万机也难以忙过来,所以有些事情完全可以在家的内部就解决了,有些则由官员解决,有些则需要君王决断。如果应该家里解决的也都由官员解决,就无法兴旺成就霸业,只能说能使国家强而有力,如果官员也做不了主,完全由君主决断,国家就一定会消弱。这是一个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的问题,可惜后来的秦国背离了商鞅的这个国政原则,秦始皇每天要阅批奏章600斤,显然集权的过分了,必然造成‘断君弱’的局面。[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重罚轻罪就能使犯罪行为杜绝;按正常的治国规则发挥官员的作用,国家就能治理好;要想减少刑罚,关键在建立什伍保甲制度。[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罚说完了再说赏,商鞅说国家的奖赏不能违背了信誉,这样民众发现奸行必然报告官府,行罚是非在民众心中就形成了明断,如此民众与国家的号令法令相知,必然积极响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这里的器不能简单理解成居家使用的生活器皿,春秋时的家是士大夫家族的概念,所以应当是指有关家族族规的礼器,代表了族规家法在里面,族规家法与国家法令是一个体系,这是中国法典体系的特点,所以说‘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所以说‘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而有关族规家法方面的事情就应当‘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不用细解释都能理解,如果有补充本人认为这里的治明治暗还是指要明确家、官、君上三者的决断权限,同则王,异则弱。后面的话统统是在说明这个道理:[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这里的行和止应该是指国家法令的畅行与否。[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有时古语古语简练造成解读的困难,这句就是,两种解释差不多都符合逻辑,‘治’是由于家断的结果,‘治’需要在家决断就可以了。[治国者贵不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治国者贵不断不是说君主完全不决断,而是把日常国家治理,社会运转的决断处理权限交给各级官吏和家庭来承担,统治者就可以腾出精力专门管好国家大事。[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最后这几句不做具体解读,谈观后感悟,古语简捷兼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道理上或有偏颇,就是今人知识认识也难免局限性,所以解读古代知识学问应当尽量以今天的知识结构来弥补之。但古语说事往往用的是最直接质朴的语言,最接近实际的事例,更容易使人理解学问的基本问题和最初的来龙去脉,更使人读来有开悟的感觉。不似现代管理知识语言逻辑的完整和高度概括性。

 

[此帖子已被 鞠海峰 在 2010-4-20 0:03:27 编辑过]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0/4/19 2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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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五)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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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个故事很能生动说明法家的治理民众的制度政策导向。

房产问题,过去式单位建房,按单位制定的评比办法分配,不管办法可行否,都无法避免权力的倾斜,这样的办法结果是有权者得到优选资格;开发商建设然后回迁,有采取排队排号的办法,结果是有充足的闲暇时间的人获得优选资格,甚至有雇佣人整天整宿在那排着;自由买卖的,则有钱者获得优选资格。一个分房子,不同的政策下不同的人得到好处,法家治理国家就是这个意思,通过法令规定,抑制其他行业,鼓励农耕作战。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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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读商君书常常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感觉文意艰涩难懂,后来无意再读其他当时或更早的作品时才忽然明白全文的意思。

农战说的是国家生产力,如佃农理论说的是劳资的工资分配与生产力的提升,绝无抑商奖农的意思存在。在战国时代各国莫不把商业当作最重要的事,因为战争就是为了利益,而最大的利益莫过于商业了。当时商业的发展以齐国最盛,所以农战是管子的学说,而商君才是真正办到的人。其他还有许多类似的情况,春秋的书如今存在的不多,或许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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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遇到您喜欢这方面学问的人,与您商榷,谈谈不同观点:

主要在这点上,您说商鞅的农战绝无抑商奖农的意思存在。下面论述的理由是个逻辑推论,商业利大,而战争无非也是为了利。如果不看当时的秦国实情,从逻辑上看您说的完全符合道理。我认为商鞅的农战就是旨在抑商奖农,用商鞅的话说就是‘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其中的易商鞅说是‘国好言曰以易攻’,我理解易的意思是指以语言为代表的务虚的一些东西,如国家礼乐、思想道德观念等等,这些都是靠嘴说来做为操作载体的,故曰‘易’。您上述所论可能应当列入‘易’之列,而我的言论可能不算,哈哈,本人这个论断很霸道不讲理,还是细说我的理吧,不然就真是霸道,不是商榷了。

首先说,商鞅的农战思想及其政策,即出于法家思想原理,也出于秦国现实,应当说即重视理论,更重视现实。商鞅的学问从不从理论到理论,从不郑人买履。二是用法家之学来解决实际问题,所以他的学说基本上是针对现实,见招拆招。农战说可能在管子那没有抑商奖农,但在商鞅这就绝对是这么设计并执行的。

那么秦国是什么现实呢?秦献公连年征战,再加上秦国内部私斗成风,最高年份死于私斗上万人,所以人口锐减,地多人少,无人耕种,国家征集不出足以养活一支强大力量的军队,致使河西失地和函谷关无力收复,粮食问题成了制约强国的首要问题。其二,秦国处在中原和西北游牧民族中间,中原商贾往返于中原和游牧民族之间,在两者中巨大的商品互补性中获利颇丰,秦人在路边看在眼里,馋在心里,于是纷纷加入商业贸易中,农耕人口进一步减少,使已经严重的粮食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如此一来,商业获利尽管巨大,但制约国家战略资源的积累,制约综合国力的提升。这样,商贾获利无法向中原地区买到足够的粮食,更买不到强大的军队,铜钱不能收复失地,不能挡住魏国的虎视眈眈。商鞅农战之策正是为解决这个问题。

战国时代各国莫不把商业当作最重要的事,秦国当时可能更甚,所以商鞅抑制之。

农战管子提出,而商鞅是真正办到的人,同意您这个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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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0/10/4 11: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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