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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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探索:商君书解读(十四)
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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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修权

 

修权一般翻译成‘休整权力,也就是如何使用权利’,本人认为不完全正确,正像修路虽是为了使用路,但修路本身不是使用。本篇商鞅老前辈通篇说的还是重视法,通过法治建设来达到修权的目的。修权嘛,意思和修身很接近。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解读思悟一下,这三者感觉都是从统治者角度阐述的。法就是国家的规矩,信就是凝聚力,权就是运行支配体系和艺术。想想的确如此,缺了哪一个国家的运转可能都不正常。【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这是商鞅的解释,角度不同而已,感觉和我的理解相同。【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这几句话可以说阐明了商鞅修权的基本内容,用法来保证公利抑制私立,明分就是明确私利享受的等级,这里公利和私利形成了一个辩证的统一体。权制独断于君才能保证治理国家的威力和威严、威信,这里感觉应当深化理解,权威应当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任私不会产生权威,任私而独断就更不可救药了。商鞅时代法家没有解决独断与任私的问题。【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所以也只能寄希望于明主,不遇明主,法家的‘法、信、权’理论也很悲惨。【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古人喜欢这样直接阐述赏罚不明的后果,今人似乎很少重视,也许是时代进步的原因,今天的公正公平比几千年前进步得多了,但感觉这个因果道理是千古不变的,该赏不赏、该罚不罚,不成方圆、上下离心了。【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和《孙子兵法》上说的一样“和之以文、齐之以武”。【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感觉这是商鞅修权的主旨:‘任法、重信’是修权的根本之法。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这个问题一直延续到今天,多释法而任私议,公和私永远是一对矛盾,什么时候解决的好,国家就强盛。【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这是个比喻,用称重量的权衡和长度的尺寸做比喻,否则不知道谁重谁长。【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虽察,应当是观察考察,纯粹靠感知的意思,感性认识,无法准确量化,做买卖的就从来不采用这样的方法。【故法者,国之权衡也】。比喻完了点题了,法就是治理国家的尺子、天平。【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简单说就是拍脑门,这里的类应当是事物种类及其规律的意思,法度就是根据事物不同属性种类而确定的规则体系。【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凡事都有特例,尧就不用法度而辨贤能,商鞅的解释过于牵强,其实尧的时代与商鞅所处的时代不同,贤能等现象没有太多的奸佞虚伪狡诈假扮贤能,原始社会人的言行自然朴素表里如一,辨识自然容易。【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看看商鞅接着这句话,意思自明,春秋时代靠眼睛看表面现象已经难以辨识真伪了,所以需要法律标准来作为尺度治理社会。【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争】。关键还是法度标准合理。【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这是法度标准合理的最基本的原则。【凡人臣之事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可以看出君主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你喜欢啥必然影响属下喜欢啥。【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原来‘君贤则臣直’最早来源于法家商鞅。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如此的至理名言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扬和继承?思来是独尊儒术几千年的影响,儒学的教化相当于本文提到的‘文’,法治则相当于‘武’,文武结合才能有效制约小人和不肖的行径。公私不明能把君子演化成小人,好的制度能把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坏,邓小平公此论断与商鞅说的同理,不过商鞅的这句话更能贴近人性。【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这段阐述伟大是伟大了,但却没有搞明白尧舜禹时代的社会环境,社会财富不多并且剩余财产少得可怜的情况下,为大家做事相当于奉献,只有伟大贤明的人才能做这种奉献的事情,这与后来当官就能凝聚财富是两个社会环境状态。【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五霸恐怕就不适合这样粉饰了,这里缘由阐述的不清晰,我这里也不做过多赘述。【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这句话简单点说就是执政者的政策主张符合人民的生活需求,天下自然乐这种政,没有谁能动摇这样的政权。或者说政权何以才能不动摇,关键在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处理好公与私这对矛盾是国家存亡的根本,这话说的好,建国初期我们有‘摆正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理论上讲这是一句科学合理的话,关键是不被政治势力或某种势力压力所左右,完全民众自己发扬民主,逐步成熟一个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配机制。计划经济时代这句话实质上是不顾个人分配大锅饭的遮羞布,改革开放的今天又似乎私利大释放,没人提公共利益了。公共利益被分割成集团化、本位化的怪状,甚至有的官员都说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实质上实在和老百姓争利。如此看来,公与私是个横亘千古的矛盾,解决起来不是那样的容易。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也。故有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矣】。这段话是最后用个反面例子最次说明公私关系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而公私分明是需要法度来圭臬的,尤其是一个政权的组织人事法度,没有法度而凭个人观察或喜好来计议决策,那么奸臣必然卖官买官,基层干部必然欺上瞒下盘剥百姓。这个因果关系一直发生到今天,只要你不讲法度讲人情,那就必然买官卖官。老百姓自然就和你离心离德,再有地方官吏的盘剥,民不聊生,苦不堪言,为什么上访的这么多?明显基层蠹虫多了,什么时候上下都是蠹虫,则必然‘蠹众而木析’。一国、一单位、一企业、一团体、一家庭都遵循这样的存亡铁律。

 

原文: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也。故有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矣。




还是喜欢这句: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
2010/12/23 2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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